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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消息 - 近期消息


终极胜诉 – 于香港终审法院
 

 

我所为客户在香港终审法院取得终极胜诉。

 

育有两名子女的已婚港男搭上内地女子,对方于2007年来港产女,惟不久便与港男分手并与女儿长居内地。于2012年,前二奶代表女儿循本港家事法庭向港男索赡养费,港男则向内地法院申请女儿的抚养权及赡养费,并指女儿长居内地,本港法院没有司法管辖权,于本港法院申请终止聆讯直至内地法院作出裁决。

男方于原讼庭被判败诉,但于上诉庭上诉得直。前二奶不服,上诉至终审法院。于本年6月21日,五位大法官一致裁定前二奶终极胜诉,认为本港家事法庭有司法管辖权。请按阅读案件报告(英文版)。


我们为客户赢了这场官司, 十分高兴。


这是终审法院,五位大法官一致判决。赢来不易。本所负责此案件的黄子豪律师,做得好!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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